因擅自改編《燭光里的媽媽》歌詞,TCL董事長李東生被起訴

來源:IT之家

6月19日消息,據北京海淀法院官網案情通報顯示,因認為《燭光里的媽媽》歌詞被他人擅自修改,自稱原作詞人的李女士將被告李先生、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微夢創(chuàng)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,要求三被告賠禮道歉并賠償各項損失。近日,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。

因擅自改編《燭光里的媽媽》歌詞,TCL董事長李東生被起訴

海淀法院通報顯示,原告李女士訴稱,《燭光里的媽媽》系其于1987年為電影《眼鏡里的?!穭?chuàng)作的電影插曲,其是該歌曲的歌詞的唯一作者,并于1993年12月1日在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進行登記。后自己發(fā)現被告李先生擅自對上述歌詞進行了修改。

原告另稱,被告李先生于2015年2月,對《燭光里的媽媽》歌詞進行了篡改并署名,發(fā)表在被告李先生本人的微博上,而該等修改并未征得原告李女士的同意,屬于侵權作品,被告李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聲稱是本人作詞。隨后,騰訊、土豆等網絡媒體上出現了上述侵權作品。2017年4月24日,被告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員工聯絡原告李女士,希望獲得原告李女士的相關授權,但原告李女士表示拒絕。時至今日,被告的侵權作品仍然大量在互聯網上進行傳播。被告北京微夢創(chuàng)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為新浪微博的經營者,應該對被告李先生、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責任。起訴要求三被告在新浪網公開書面道歉、賠償原告經濟損失、合理支出等共計65萬余元。

目前,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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